两年劳教、十四年半冤狱 张德仍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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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张德一九七二年出生,居住在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的南台镇前五道村,年仅四十七岁的他只因为不放弃修炼法轮功,遭受了中共多次的残酷迫害,两年的劳教,两次的冤判——十年和四年半,及罚金五千元的经济迫害。

法轮功学员张德

张德曾从事文艺工作,当过兵,退伍后身体一直不好,一九九八年动过手术,后有缘走入了法轮功的修炼,他受益匪浅,不仅一身病都奇迹般的好了,还通过学习《转法轮》一书使他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及存在的价值。

张德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康家山监狱第五监区。以下是张德被迫害的详细情况:

第一次迫害

二零零零年张德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鞍山市“月明山劳教所”(详情待查)。

第二次迫害

二零零二年张德被海城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零三年,张德被辽宁省海城市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非法关押在瓦房店监狱,后转入沈阳第二监狱,在监狱里,张德经受了饥饿、不让上厕所、电棍电、罚站、蹲、跪、铐、开水烫、捆绑、烤、吊、灌凉水、野蛮灌食、辣芥水灌鼻孔等等多种酷刑的摧残。

第三次迫害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被绑架,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庭审,十月九日被冤判四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五千元,张德提出上诉,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上旬维持原判。

张德三次遭到绑架、非法关押期间,受到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其中参与迫害的有鞍山市月明山劳教所、海城市站前派出所、海城市南台派出所、海城市看守所、海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海城市检察院、海城市法院、鞍山市中级法院、瓦房店监狱、沈阳第二监狱、沈阳市康家山监狱。

一、海城站前派出所、海城公安局国保大队、海城南台派出所、海城看守所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事实

二零零二年被海城站前派出所非法抓捕经过

二零零二年,张德被鞍山“月明山教养院”非法教养两年后,刚回到家中不久的他,被海城站前派出所警察绑架至一无人的房间内,他被铁链锁住,呈“大”字形吊锁在墙边。警察先用不透气的塑料袋套封住张德的头部意将其窒息迷昏,后又用一种练习打沙袋的手法击打张德的头部多次,而其总指挥是“610”组织中一个叫刘铃的女人,她还特意驱走周边的内部人员,以便看不见。

后张德被送至海城看守所。被关押期间有一个叫“罗晓鹏”的狱警与其助手用两枚电棍不停电击张德,口、颈、头等露皮肤处,强烈的冒着蓝色火花的电流,将张德身体烧出多日不愈的水泡。其后又将其戴上二十七公斤重的大链和加挂的一个大铁球,脚、手脖皆被大链和大铁球磨而破。

二零一六年被海城南台派出所非法抓捕经过

张德经过十年的冤狱回家后,生活非常艰辛,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加上他在监狱被酷刑折磨的全身伤痕累累,真的是无法度日,后来都是亲戚给凑的钱租了房子,买了生活用品,才安了家,后借钱买个车拉脚自己维持生活。

眼看日子慢慢的好了起来,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清晨六点半,一群不明身份的人闯入张德的家中,对张德说:你肇事逃逸了!要身份证比对。张德拿出身份证后,几个人突然冲上来一个锁喉将他扑倒在地,把张德和他的朋友绑架。

这群不明身份的人一路把张德抬到了辽宁省海城市南台派出所,张德一直喘不上气来,直到咳出了血,才好点。

后来通过了解才知道实施这次绑架的是海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顾凯指派海城市南台派出所警察所为。他们采取骗术(实质根本没有那回事),以所谓前一天晚上张德开摩托车把人撞了的虚构之事为借口实施非法抓捕,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搜查证的情况下,居然在张德租住处抢夺走了两台电脑、手机和一包法轮大法书等个人私有物品,还录了像,过了四、五天才将拘留通知书给了家属,南台派出所的警察已经严重的违法了司法程序,试问这种办案的行径与土匪抢劫、绑票有何区别?

张德当晚就被关进了海城市看守所。第二天在号里,张德被强迫干活,因拒绝干活,被犯人殴打,在绝食反迫害时,又遭受殴打及各种残忍的折磨,导致下身红肿,浑身带伤。五天后,发现张德绝食,警察指使犯人又殴打了张德,律师已经取证。

张德被抓捕的当天,据明慧网报道不完全统计,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纵省内各市的“610”、公安局、国保、派出所、街道及社区人员,对省内各市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他们采用手机监控、跟踪、定位、蹲坑等手段,在六月二十八日早晨五点至七点的同一时间段内,按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统一绑架、抄家。

海城看守所的警察为了谋取私利“分红”,干起了违法的勾当

1、逼着“犯罪嫌疑人”当作“罪犯”去劳动改造敛财

在海城看守所,在这个只有“羁押权力”的地方,这些表面是执法者的警察们,为了赚取更多的钱财,在利益的驱使下,居然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执法犯法,欺上瞒下,看守所的领导联系好一些黑心的商家,把一些手工活偷偷地弄到看守所,逼迫在押人员加班加点为其牟利,如果不服从就会遭到暴力殴打及虐待。

有一次是用小剪刀剪刺绣的线头,张德认为自己无罪拒绝干活,多次遭被教唆号头的毒打,连大小便也不准他排。常要憋上一天,才让上一次厕所。几个月后,造成了张德腹内大便的干结,排便时被干结如同泥块的宿便胀破肛门滴血不止。每次大便后,便池内都是血红一片……

2、严重的克扣伙食,私自定价卖价格高昂的小灶

在海城看守所中,时常能吃到发霉变质的玉米粉做成的饼子,这些发霉而微微发绿的大饼子,散发着微辣的霉味,吃下后,不一会,就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而呕吐不止……。

在海城看守所中内设了一个价格高的吓人的卖炒菜的小推车,半勺豆芽三十元,一勺炒土豆块略有肉五十元,十张馅饼二百元等等。其看守所或许是出于“促销”考虑,每顿吃饭时给的“菜”是几乎看不见几片白菜叶的盐水,甚至有时干脆是连盐都不放的热水……而这种“无盐的热水”被称为“菜”的东西在二零一六年六月份张德再次被绑架至此处时还在上演着。很多在押人员为了吃饱不得不“大方”地花销着家里存进来的钱。

而海城看守所当时还在参加“省级先进看守所”……长期的吃不饱和营养不良,使张德血糖极度偏低而头晕眼黑……严重的卫生问题也使张德全身生起了严重的浓疥疮。先奇痒,后感染化脓以致整个右臂肿胀,手指一按就出现一个不回弹的坑儿。最后在肘部切开口挤脓……。

3、强迫在押人员购买生活用品,巧立名目榨取并扣除高额存款钱

在这里,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一概不发,(例:卫生纸、洗衣粉)而只许在监狱里那个价格高出外界许多的“内部店”买,可家人刚存上些钱就要被看守所警察指定的代其在每个监室内行使权力的“号长”扣取“号费”。每个监室中近二十人每月每人都要被扣取五十至一百元不等。可这共计近两千元不止的号费究竟花到哪去了?没人敢问。还要被扣取“行李”棉被钱,而那些被强迫每人必买的“号被”都是被外界工商部门打击搜缴的黑心垃圾棉。不知为什么却都在这里堂而皇之的合法售出,每套棉被要被扣掉二百二十五元……本来是用来买日用品和充饥物的钱,已被近似抢劫似的巧立名目扣除的所剩无几了……

二、海城市检察院、海城市法院、鞍山市中级法院的违法犯罪事实

海城市检察院、海城市法院在鞍山市政法委和“610”非法组织的授意下两次非法构陷张德,在二零零三年、二零一六年张德被非法冤判十年和四年半加五千元的经济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张德被海城市检察院批捕。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参与冤判张德的有公诉人李军辉、审判长何国利、审判员蔡洪玲、陪审员曲艳娜、书记员马小晴。

张德不服判决,上诉到鞍山市中级法院,鞍山市中级法院法官明知是冤判,在鞍山市政法委和“六一零”的胁迫下只能维持原判。受理张德上诉的中级法院的审判长是单亚东,审判员郭文伟,代理审判员何健宇,书记员左诗玉。

家属再次向鞍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了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法官王宇明,无奈在高压下,通知家属驳回申诉状,维持原判。后家属又向辽宁省高级法院审监二庭提出申诉,办案人隋福田法官通过邮寄驳回申诉,维持原判,家属无奈只能控告。

三、瓦房店监狱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事实

二零零三年,张德因信仰法轮功无端被扣上罪名,被海城市法院非法判刑十年。被海城看守所送到瓦房店监狱关押。瓦房店监狱把包括张德在内的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在只有二个囚房的“特殊监区”。其处对于外监区都是严密隔离消息的一角落处,同时从各狱区招调“包夹”犯人,(包夹:包围夹攻之意)要求比例是2比1,一名法轮功学员两名包夹,因其岗位给减刑分数高,每月奖励十五分,(十五分减十五天刑)不用参加劳动,以致此岗位抢手出现内部明码标价,一个名额从一千六百元涨至两千四百元……这些人多数都是因杀人、抢劫、诈骗、强奸等危害社会的大罪而被重判的穷凶极恶的犯人,在警察的授意下这些人常常多人围打一个因修真、善、忍而被绑架到此的法轮功学员。

张德曾三次被多人围攻殴打致伤残住院。其中一次被犯人盖东伤及后脑而昏迷后短暂失忆。在无奈之下张德绝食抗议抵制迫害,但瓦房店监狱二科监区并没有放弃迫害张德的念头,而是对他进行了更为残酷的迫害——带有摧残性的插管灌食,在没有任何卫生的条件下,在没有医护人员的情况下,瓦房狱警授意一些不懂医术的恶犯们,不管张德的死活,胡乱野蛮的向张德的口鼻中任意插管,血沫不停的涌出,原来竟是插入肺气道所致,他们并没有把张德带到医院治疗,而是将受伤的张德抛入阴冷潮湿的地下室关押,因没有及时治疗导致张德肺部感染发烧,经透视的肺像上已成大片阴影……

张德肺部的感染并没有引起狱警的一丝关注,丧心病狂的瓦房店监狱二科警察又将张德关到一个叫“严管队”的地方,那也是由多名穷凶极恶而经济条件又好的犯人组成的一个“打手班”,其二科长(人称“侯科长”)授意犯人们任意毒打张德。

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左右,侯科长指使犯人“王涛”用木凳猛打张德胫骨等处致他身上多伤处(证人:冠健华)。晚上,酒后醉醺醺的他,把张德拽拖至其睡室内,将他的手脚铐上铁链,不停用电棍电击全身,还直言不讳地说:他可以随意地用手枪杀死张德,而后对外称张德死于“袭警”。

之后的日子中,他命人用一种类似微型小凳的刑具将手脚都上了铁链的张德,在其上面摧残达三月之久,致使张德直肠滴血,大腿淋巴腺肿胀……也不许大小便,要憋到其允许便时方可……(证人:王长顺)

在被(严管队)摧残了一段时间后,其二科监区狱警吕传贵,因其是专门负责这二十七名法轮功学员的。为了方便又自己成立了一个“自家”监区的专门摧残法轮功学员的行刑队。只用五个人,给出的条件十分诱人(可以自己做菜喝酒),也是“竞争”中胜出者才能干上。

这五人在吕传贵的支持下,在对法轮功学员行刑的“闲人免进”的秘密小室中弄来了冰柜,买来了生肉、啤酒、电磁炉、笔记本电脑、手机、还有水泥堆砌了一个泡澡的小“浴池”。每天一边轮班摧残毒打法轮功学员,一边炒着菜,喝着酒,扑克赌钱,电脑上网、电话手机聊天,那另一边是因被毒打而发出的呼救声,但这无力的呼救不会引来任何警察相救。狱方规定了:这个小房间除了狱长、吕传贵之外的警察一概不许接近。而负责这个地方的吕传贵也曾承诺行刑犯人:“谁能整转化一个,给他减刑半年,只要别弄死了就行。”

二零零四年春节,吕传贵因张德没向其献媚式地喊“队长过年好”而唆使以犯人赵仲波、张楠、王震为首的几人把张德踩倒在地上用木棒乱打。张德身上多处受伤,犯人赵仲波又准备脱光他的外衣,绑在冬夜的风中浇冷水,因当时仓促,用具不足,准备第二天实施摧残。不甘屈辱的张德当夜割开动脉自杀(注:这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所致,但法轮功学员要按照法轮大法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采取自残的方式反迫害。)……后被救活后,调查中,监狱不但未追究行凶者,追究其在服刑期间仍在犯伤害罪的行为,反而给其报功减刑,理由是“及时发现”……(证人:申海龙、蔚志义)。

张德长期被非法关押,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没有内衣穿,家人探狱带来内衣,狱方不让带进来,可狱方又不发,连最基本的卫生用品,例如:卫生纸、洗衣粉类也是一样不给发放,只让到其狱内设立的高价店去买。长期被关押见不到阳光的张德,身上患上严重的“化脓性疥疮”、两腿全肿,不能坐只能趴在水泥地上“出工”,待全体人员都回囚室才许可他随之回去。

四、沈阳第二监狱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事实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末,张德从瓦房店转到沈阳监狱城二监狱六监区,一次点名,一“管事犯人”认为张德没有坐端正,疯狂殴打他,张德的软肋被踢伤,睾丸被踢肿。

这里的服刑犯人被告知任何人不能与他说话,天长日久后,张德的口舌已不太灵活,说话时有些结结巴巴。

一天,张德被六监区管教队长徐国良安排的监控张德的打手犯人王福全打成右耳膜穿孔,一陈姓狱警忙把张德关押到“严管小号”以隔离张德被打伤的消息。狱政科长史英批准,开了“严管条”。无奈张德伤的太重,纸中包不住火,最终就医中被沈阳医大二院的耳中照相确诊为“右耳膜外伤穿孔”有诊断书、照片,证据确实。此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构成三至五年轻伤害的标准,而对于张德请求依法起诉打成“耳膜穿孔”的犯人王福全的要求,狱方史英为代表的一伙人,就是托而不理,而驻监狱检察院方,更是在实在推诿不下的情况下,应付差事。其工作人员喝的醉醺醺的、打着饱嗝、装模作样的看了看张德的耳朵就说:“耳朵没事”。当张德告知有沈阳医大二院的诊断书与耳穿孔的照片时,早已与其串通好的史英一伙狱方竟无耻地说:没有这一回事啊……(证人:黄正弼)。事后狱方又强迫张德在几千元的补偿书上签字,对外称“调解”了。然后继续给这个犯了伤害罪足以加刑三至五年的王福全减刑报卷,并终减刑。而其指使者徐国良调到另一处监区继续当教唆犯罪的大队长。

徐国良调走后调换过来一个叫金鑫的人当六监区的管教队长。其人在张德被冤判的十年刑期尾期(二零一二年四月)突然协助“610”邪恶组织,对张德进行酷刑折磨“转化”以达到出成绩、升迁的目的。

他把狱警办公室所有门窗全用黑布钉死,不露一点光线,以防被人看见,又在室内大放音响,以防被人听见。小黑屋中摆了各种用来摧残张德的刑具、用具:铁虎束身凳(束身用),电烤器(后用来烤张德脱水),电棍(电击),辣芥水(后用其灌鼻孔),开水(后用其泼烫全身),兽毛(后用其搔脚心),打火机(后用其烧手指),胶带(后用其裹缠口鼻窒息),绳子(捆手腿),头盔(后用之震脑部),淫秽性交视频(催迷心智)等等诸多用具。

参与犯罪的成员有八人,其中警察六人,犯人二人。狱警六人有:(1)、二零一二年四月份时的管教监狱长,(2)、二零一二年时其狱侦二科长徐哲,(3)、六监区管教大队长金鑫,(4)、六监区教导员(二零一二年四月间),(5)、六监一姓陈的小分队长,(6)、陈威。参与服刑的犯人有两人:(1)、高强,(2)二零一二年四月间六监区的大组长(其人不详)其罪“诈骗”入监,捕前沈阳太原街做电子生意。

当时,其犯人大组长先按吩咐向被绑在铁刑椅上的张德鼻中灌入辣芥油,当张德被刺激得泪迷双眼,无法呼吸之时,六个警察又一拥而上,六根电棍齐电张德全身,立时全身各处被电焦糊,房间中满是皮肤被电棍烧焦而发出的焦烟、几人的狞笑、叫骂声……

几人打累了之后,又命那两名犯人接替“工作”,叫二人日夜不许张德睡觉,每隔一会儿就打,推几下以防睡觉,其称“困鹰”。连续几昼夜后,超出生理极限后的张德,已意识模糊……

金鑫又把电棍交给二犯代其电击,自己离去休息。而后二犯向张德身上浇开水,用冷水泼头,把开水装瓶直接塞进怀中烫。犯人高强为了不让其发困,还直接扒开张德的上下眼皮,用电棍上的强光直射照眼球,就一直这么保持着这个姿势。其间戏谑性的拔掉张德的眉毛。吸烟时,用烟头烤指甲。

几昼夜持续刑虐,张德的后股沟已溃烂无皮,恶臭发炎,金鑫又弄来一个高音量耳包,戴在耳上,用胶布象包粽子一样层层把张德的头连同耳机一同胶裹起来,耳机中大音量不分昼夜的播放着自制诬蔑法轮功的话。超大音量使本曾被打成耳膜穿孔的张德雪上加霜留下了后遗症,大些的声音,张德就头震。还有那如同包粽子式的,多日对头部的胶布缠裹,使张德的头发根尽数脱落,多日后,洗脸时,盆底沉积了一层从张德已被剪光的光头上,脱落的一层黑黑的头发根……,从那以后,张德的头发多处再也长不出来了。

在对张德用电棍电击过程中,有时电量不足了,所以沈阳二监刑侦科长徐哲就听从其狱管教监狱长的吩咐,从全监狱内调集了一小筐的电棍,装得满满的备用,还备用了一个充电器,管教监狱长还叮咛道:这边电他,那边充电,别中断了啊……

一次,其六人拿来一个超大的防爆电棍。金鑫先用一个金属盒,扣在张德头上,敲打盒以震其脑部,后直接用防爆电棍电击这个金属盒。超大的电流,使张德眼前一黑,瞬间人事不省。事后,发现金属盒边接触张德头部的部份被电烧焦结了一条疤,再也长不出头发。

张德曾问参与犯罪的两名犯人,为何忍心下如此毒手,其二人回答:这样做可以被承诺多减刑半年。张德也问及狱警金鑫为何如此残忍对待他这样的本已被冤判入狱十年的可怜的百姓?其直言相告:“上面”说过要百分百转化率,还说:把你弄“转化”了,就给我升职,否则,下岗。

而另一方面,为了掩盖对张德的罪行,此一行人又假惺惺的驱车装成家访来到张德的家中,用伪善哄骗他的家人,告诉他们张德现在一切都很好,不必探望和挂念,金鑫还当场掉了几颗泪……这一切过程及场面,都是他们自己用录像机录下来的,事后,他们放映给被绑在行刑铁椅上的张德看,让他看的意思,金鑫也明明白白地告诉了,狱方现在弄死他,他的家人也不会想到、知道,事后就说张德病死的……

张德在一次半昏迷中,听到其对参与的两犯人讲:这两双手套是抬他尸体用的……别在白天抬……别让犯人看见了……

五、康家山监狱相关人员违法犯罪事实

沈阳市康家山监狱是辽宁省最小的一个监狱,从二零一二年开始,成为辽宁省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试点监狱。该监狱非法关押二、三十位法轮功学员,二监区是试点监区,强制转化。

张德刚开始被非法关押到三监区,他见到警察就讲法轮大法真相,告诉警察他没罪,因此被关小号迫害。一次在食堂,张德告诉警察说:“我没罪。”当时被警察唆使的一群犯人打倒在地,然后又关小号。张德绝食,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住进医院。

张德目前环境有很大缓解,被非法关押在第五监区。

结语

一个原本身心健康、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张德在劳教所和监狱的高墙铁网下已经度过了近十五个春秋。他错过了成家立业的大好时光,他的三位至亲的亲人故去都没有见到最后一面,而在中共残暴的镇压下,精神和肉体遭到了惨无人道的摧残,可谓是身心俱废,据张德自己描述:如今的他,常常在睡梦中惊叫而醒,大脑精神系统严重不好,记忆力极度减退,胃病、肛肠病、皮肤病,独自一人常自言自语……

张德的遭遇令人心痛,这一切都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唆使下和利益驱使下,诱骗了一些不明真相的公检法人员犯下了大罪。那些参与迫害张德的违法责任人涉嫌滥用职权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搜查罪、破坏法律实施罪、诬告陷害罪、巡私枉法罪等,如今在大谈法制的社会里,目前进行的“打击保护伞,扫黑除恶”,而那些改造服刑人员的监狱,却成为最大的黑恶势力的集中营,而那些披着警察合法外衣的执法者,却在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唆使监狱的黑恶势力的犯人以各种酷刑残忍的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守法百姓。

如今张德还在沈阳康家山监狱遭受着煎熬,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关押着,逝去的青春,已被非法夺去了,无法补偿,如今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还法轮功清白,还自己的清白,惩治那些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要再让他们这些败类再去害别人,还司法的公正。

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们,你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不要只顾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出卖了良心,最终把自己的饭碗变成了致命的枷锁。全球法办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呼声风起云涌,自古邪不胜正,这场迫害终究会结束。但是,在这场全国性大规模的迫害正信的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你是处于如何的角色,是助纣为虐,随波逐流,还是肩扛道义,为良知伸出援手,这就是一种选择!善恶一念生死攸关,请您擦亮双眼辨别善恶正邪,不要成为中共的殉葬品及替罪羊,不要再麻木的充当中共的打手,赶快停止迫害,退出中共党、团、队,彻底脱离中共的魔爪,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

请正义人士支持,请良心法官关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不久的将来“终身追责”的法令将严惩那些迫害法轮功的恶人,还世间公道,还中华民族一个朗朗乾坤!


相关责任人信息:(下列信息如有出入,请知情者发到明慧网上及时更正)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南台镇南台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海城市南台镇新昌大街(宏德箱包市场),邮编:114202、0412-3555110
办案人:曲云路 负责人:吴开盛
所长杨森,0412-3555111,宅,0412-3157666、15942265522
教导员原庆广,0412-3599696、0412-3285328、1399805771
派出所所长林春雷,警员:王兴科、高春意

海城市站前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海城市永安路站东街44号,电话:0412-3306877,邮编:1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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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邮编:114001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李勇 
鞍山“610”头目谢荣芳:0412-2225062、13644200338

鞍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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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政 综治办主任 3222164 5892323 13704924511
孙忠强 国安办主任 3223644 5228585 13304228810
司殿宏 纪检组长 3223615 3110012 13841209566
徐世群 维稳办主任 3221509 3122255 15084018888
胡博 办公室主任 3224533 3282118 1890980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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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 副书记 3620004 18041245577
梁忠慧 常委/第五纪工委书记 3620010 3683555 189041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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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凯 大队长 3621988 15040667777
金全 司机 15941240002
刘强 政委 3220666 3183888 13941240001
赵广彬 副局长 3221355 3298377 13998027277
许家洋 副政委 3208866 3287188 13942263616
姜成业 副局长 3232288 3121818 13304225678
李剑锋 副局长 3208828 6311007 13889701777
李富申 副局长 3201566 3331322 13842284444
夏应 副局长 3623388 8559666 13700177666
张绍勇 副政委/纪检组长 3539966 15124100008
杨殿利 副局长 3760006 3220033 13504122345
李海华 政工监督室主任 3208808 3282118 13804922527
金凯 工会主席 3820333 3124199 13842282316
杨绍锐 指挥中心指挥长 3227277 3232533 13998024000
李英男 副局级干部 3223259 3287800 13464999800
刘雪冬 副局级干部 3790007 13700172222
黄海清 副局级干部 3760009 3282551 13304123811
指挥中心 3221202
秘书室 3226329
传真电话 3221202
指挥中心
杨绍锐 指挥中心指挥长 3227277 3232533 13998024000
办公室 3227717
政工监督室
李海华 主任 3208808 3282118 13804922527
办公电话 3224728
纪委
张绍勇 书记 3539966 15124100008
办公室 3220332
纪检监察室
王金平 主任 3221399 13998014199
办公室 3221399
工会
金凯 主席 3820333 3124199 13942298999
警察协会
杜九龙 副主席 3220518 3205999 13909803399
警务保障大队
杨忠胜 大队长 3208868 13898058668
办公室 3222323
办公室 3226015
海城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刘洋、刘志远

司法局
地址:海城市铁西开发区黄河路86号市政府7楼,邮编:114200
姓名 职务 办公室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杨晋陵 局长 3220627 2271636 13941254477
全秀胜 司机 3224512 6316530 13591207284
李德阳 纪检组长 3225292 3181981 15942255533
吕强 副局长 3220537 13504222222
金松道 副局长 3201159 13314043070
高明海 副局长 3220257 13842289567
范立臣 政治处主任 3227414 3339202 13889769596
肖佩伟 办公室主任 3224512 15142201639
白浩东 征服法律顾问 13904923459
办公室 3224512

辽宁鞍山市海城市检察院
地址:海城市铁西开发区验军街道办事处黄河社区淮河路和政府西路的交叉口附近,邮编:114200
举报电话:0412-3228080 0412-3608000
刘富民 检察长,办:3615111,手机:13130055111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忠瑞
检察院政治处宣教科科:长钟宇
侯方 党委副书记/副监察长 办:3608002 手机:18604126789
丁晶宝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办:3608180 宅:3110110 手机:13342112333
杨柯娇 副检察长 办:3608003 手机:15842225777
关德玉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办:3608004 手机:13504125888
陈洪超 党组成员/副监察长 办:3608005 手机:13804923999
张殿洲 党组成员/副监察长 办:3608006 3182268 手机:13942294177
王中瑞 党组成员/副监察长 办:3608007 手机:13941208181
吴冶 党组成员/副监察长 办:3608333 手机:13352113858
王学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办:3608077 手机:13998018111
王平 党组成员/反贪局长 办:3608008 手机:13504913222
周庆昌 党组成员/反渎局长 办:3608009 手机:15241289999
刘永明检察院反渎局
陈艳 副院长/专职委员 办:3608049 手机:15042223008
叶红 副院长/专职委员 办:3608190 手机:15042223008
孟桂新 调研员 办:3608617 手机:13704123399
李世顺 调研员 办:3608004 3286656 手机:13804122799
孙成林 办公室科员 手机:15842075977
办公室 3608088 3608013
检察员:张晓宇
助理检察员:王金晨
检察员:李军辉
检察员:黄忠刚
检察员:李军辉
检察员:利莉
检察员:曲睿祥
检察员:龙欣慧
检察员:徐剑利
检察员:李新红
检察员:吴志莉
检察员:杨柯娇
检察员:张岩
检察员:赵延彤
检察员:郎广生
检察员:姜学东
检察员:张波
检察员:徐兆博
检察员:金长龙
检察员:张瑾

辽宁鞍山市海城市法院
地址:海城市铁西开发区验军街道办事处黄河社区淮河路和政府西路的交叉口附近,邮编:114200
联系电话:0412-3609000,传真:0412-3609022
院长公开电话:3609122\
海城市人民法院院长盖世明
审判长:于海涛
审判员宿锋、陶美微
书记员:马维聪
徐大全 市人民法院陪审员、执行二庭法庭副庭长
丁一、贺丽、张梅祥、里玲、吕丹宁、陈岩为市人民法院陪审员(2018年查询的最新名单)
何国立,海城市法院法官 (主审法官) 0412-3609109 13841202111
曹允志 (上任院长),办:3720001,手机:13516025555
谭光毓,秘书,办:3609030,手机:15140812121
张岩,司机 13804120158
王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办:3720003 手机:13704922323
尚华,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办:3720009 宅:3108108 手机:13841283131
赵立夫(免),党组副书记/副院级审判员 办:3720002 宅:3605160 手机:13332102399
付伟杰,党组成员/副院长 办:3720010 手机:15042207779
白威,副院长 办:3720005 宅:3123936 手机:13358601335
韦志平,党组成员/副院长 办:3720007 宅:3123952 手机:13050076548
于亮,党组成员/副院长 办:3720008 宅:3165599 手机:13354122222
张林成,党组成员/副院长 办:3720012 宅:3195399 手机:13804122655
李延辉,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办:370016 宅:3206336 手机:13941292229
金风,副院级/专职委员 办:3720013 手机:13841204880
李荣图,副院级/专职委员 办:3720017 手机:13464992233
吕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办:3720018 宅:3153677 手机:13841263222
曹野,副院级/专职委员 3609015 手机:18941206677

鞍山市中级法院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46号,邮编:114010,电话:0412-5509070
单亚东,鞍山中级法院法官,电话:0412-2698623
院长王立安
副院长雒荣广13804222228 宅0412-5200456 办0412-5509080、2698997
副院长王克文13941234498宅0412-5872788办 0412-5509090、0412-2698886
副院长秦政13804128000宅0412-5212222
李君13898078777(原是鞍山市铁西区法院院长)
专职审委会委员李继军13304924321宅0412-5918299
副调研员顾洪霞0412-5509058宅0412-5830007(副局级)
审监庭庭长乔军15694128648、13700121960宅0412-5818082
审监庭副庭长张宇13998057887宅0412-6323370
纪检室主任于洪霞13998054399、15694128848宅0412-5556919办0412-5509083
刑二庭:
庭长施晓鹏13841238699、15694128778 宅0412-6353369
副庭长张微15694128768 宅0412-5810285
副庭长郭文伟15694128738、13842200376宅04122620209
(备注:刑二庭以前受理的法轮功学员二审案,现转到刑一庭了。)
立案一庭:
庭长王季颖13941280028
立案二庭:
庭长衣晓鹏15694128675、13591597676宅0412-5836589
副庭长徐飞15694128656
刑一庭:
庭长张代勇13941299393宅0412-6163779、15694128719
副庭长李春放13842297711宅0412-5827228、15694128846
副庭长欧阳高葳15694128690、13130086111
侯新刚15694128716
邓育维15694128715
刘文娜15694128732
闯绍梅15694128718
刘元玲15694128611
王叶15694128721
书记员孟晓凡15694128760

辽宁省瓦房店监狱
地址: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健康街2号,邮编:116300
电话区号:0411,传真:39929300,办公室电话:39929595,值班室电话:39929500

辽宁省沈阳市第二监狱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育新路7号,邮编:110145
传真:31252368 31252577,办公室电话:31252371,值班室电话:31252577

沈阳市康家山监狱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尹家街道,邮编:110132,传真:89698309
办公室电话:89698052,值班室电话:89698317

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75号,邮编:110044,电话:024-88127827
朱勇: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副检察长:王太柱 检察员:曲扉扉、陈洪亮 书记员:刘尚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8号,邮编:110032
电话:024-31967058,值班电话:024-31967111
姚喜双 辽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于兆洋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总会计师
周战杰 辽宁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国建 辽宁司法厅党组成员、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负责政治工作
周春山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信访
张代书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教育改造、医疗卫生、刑罚执行处
李正良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狱政管理处、法制处
沙首伟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武继任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
张继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处副处长

辽宁省司法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邮编:110033
电话:024-86892116、024-31966030(吕警官)
林志敏 辽宁省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兼)
于大力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强制隔离戒毒局第一政委
姚世明 辽宁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和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椰永涛 辽宁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郝集体 辽宁省司法厅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孙建国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成员
李正国 辽宁省司法厅副巡视员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822
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
廖建宇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韩玉起辽宁省纪委副书记
杨锡怀辽宁省纪委副书记
邵 林辽宁省纪委副书记
曹远航辽宁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
王玉珠辽宁省纪委常委
王维东辽宁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崔 隆辽宁省纪委常委
蒋丹萍辽宁省纪委常委
王传国辽宁省纪委常委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
省监委主任:廖建宇
省监委副主任:韩玉起 杨锡怀 邵林
省监委委员:王玉珠 王维东 崔隆 杜迎春 高长生(满族)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号,邮编:110032
传真:024-86619702,公开电话:024-86619701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杨世楠联系电话:024-86615692

辽宁省公安厅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邮编:110032
传真:024-86992030,公开电话:024-8699203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刘权辉,联系电话:024-86843175

辽宁省司法厅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8号甲,邮编:110032
传真:024-86906792,公开电话:024-31966110
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姓名:魏旭联系电话:024-31966029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邮编:110179
胡云腾,男,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苗有水,男,任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
冯小光,男,任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
刘晓勇,男,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
董华,女,任第二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骆电,男,任审判员。
李桂顺,女,任审判员。
张代恩,男,任审判员。
万挺,男,任审判员。
武建华,男,任审判员。
潘杰,女,任审判员。
王连祥,男,任审判员。
袁晓磊,男,任审判员。
贾伟,男,任审判员。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

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邮编:110169
联系电话:024-22740769,传真:237683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网址:http://www.fzb.shenyang.gov.cn/
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成员个人信息
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区号024)
王武范主任党委书记23769276
裴胡锁副主任22732670
宋坤赤副主任23835656
沈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处长工作信息
姓名职务办公电话
王雁雁秘书处处长22722864
于洋机关党委副书记22533293
宁洪泉依法行政指导处处长22732858
荀广喜经济立法处处长22531011
林鹏宇社会立法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2532011
何力夫执法监督处处长22504120
宫理行政复议处处长22517976
马春玲法律事务处处长23768020
马利备案审查处处长225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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